接转团组织关系制度

 

发布日期:2008-5-8 8:50:18   发布人:佚名   发布部门:本站原创  点击数:
 

    一、学生入校后,由团委统一接收团关系并登记造册。

    二、团的关系或团员证丢失者应及时向团组织报告,查明原因,及时补办。

    三、凡入学半年,无特殊情况不转移团组织关系而又连续六个月不缴团费,不过组织生活的同学,按自动脱团处理。

    四、学生毕业时,团员档案及团员证随身携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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