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08-5-8 8:50:18 发布人:佚名 发布部门:本站原创 点击数:
一、学生入校后,由团委统一接收团关系并登记造册。
二、团的关系或团员证丢失者应及时向团组织报告,查明原因,及时补办。
三、凡入学半年,无特殊情况不转移团组织关系而又连续六个月不缴团费,不过组织生活的同学,按自动脱团处理。
四、学生毕业时,团员档案及团员证随身携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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