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万州区教委关于开展城区行人交通秩序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5-9 9:52:43   发布人:办公室   发布部门:办公室  点击数:
 

城区各中小学、幼儿园,中高职院校,本委直属单位,各科室: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文明办《关于在市级文明单位开展“文明出行劝导行动”的通知》(渝文明办〔2008〕19号)精神和万州区创建重庆市文明城区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开展城区行人交通秩序专项整治的实施意见》精神,深入推进“双创”工作,努力营造更加安全、便捷、文明有序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经研究,从5月1日起,万州区教委决定在城区学校、直属单位开展为期一个月的行人交通秩序专项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各校、各单位要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要将开展城区行人交通秩序专项整治活动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抓出成效。要将此项整治工作与学校工作统筹安排,拉通考虑,周密部署,精心实施。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专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上下共振,左右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加强宣传,狠抓落实
    各校、各单位要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增添措施,狠抓落实。要利用职工会、朝会、班会、队会、团会等有效形式,加强对学生、职工的交通法律法规的学习和教育。各校、各单位尤其要加强对学生上学、放学及职工上下班路上文明行为的宣传教育,利用宣传栏、墙报、板报、校园之声等载体加大宣传力度,不断增强学生、职工文明出行的意识。整治期间,万州区创建重庆市文明城区指挥部办公室将专门组成工作督查组,对各单位开展整治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对乱穿公路等不文明行为,将通过电视台、报纸等新闻媒体进行曝光,对不文明行为反馈至所在单位给予教育处理。要舆论导向,以点促面,整体推进,切实树立“文明光荣,陋习可耻”思想,不断将此项活动引向纵深。各校要在校门口设立宣传点,展示醒目宣传标牌等形式,提醒行人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当好文明市民,切实树立万州良好形象。
    三、标本兼治,防止反弹
    各校、各单位要因地制宜,结合实际,专题研究此项工作,层层落实工作责任,集中力量抓好整治。同时,要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将日常管理与专项整治有机结合,建立长效机制。要将此项整治活动贯穿始终,做到既治标又治本,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防止反弹。区教委将采取日常抽查与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校、各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考核结果将纳入2008年文明单位考核内容之一,对整治工作措施不到位,整治不得力,成效不明显的单位实行年终考评一票否决制,奖惩逗硬。各校、各单位要将此项工作的开展情况于5月底前报送区教委办公室。


二○○八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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