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三峡水利电力学校教职员工参与教育工作要求及考核办法(试行)

 

发布日期:2008-9-10 9:03:22   发布人:学生科   发布部门:学生科  点击数:
 

重庆市三峡水利电力学校
教职员工参与教育工作要求及考核办法(试行)

    为了搞好学生的教育工作,学校已出台了《教职员工全员参与教育工作的规定》,但全员育人工作落实情况很差,为了保证全员参与教育工作,加强我校教育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特制定此办法:
一、工作要求:
(一)、行政坐班人员
1、发现学生违规和不良行为应及时制止教育。
2、配合班主任组织和参与班级活动。
3、每学期参加班干部例会不得少于4次,参与班主任与学生的谈话活动不少于2次,并作好相应记录,每期期中和期末在规定时间内交学校教育工作办公室检查。 
4、执行科室安排的每周教育工作大检查。
5、参加教办临时通知的班主任工作会。
6、按学校要求参与教育工作集中学习、讨论,不得无故缺席。
(二)、教师
1、发现学生违规和不良行为应及时制止教育。
2、每位教师每期必须安排一节课时间做一个专题讲座,内容在学校教育工作八大主题中任选一题,并将专题讲座内容写入教案。
3、任课教师给任课班级提意见,每期不少于三次(写在班级记录本上)。
4、参加教育工作办公室安排的每周教育工作大检查。
5、完成教研室安排的教育工作任务。
6、要求督促学生记好课堂笔记,并定期检查,批阅学生笔记。
7、按学校要求参与教育工作集中学习、讨论,不得无故缺席。
(三)、校级、中层干部
1、校级、中层干部每期按学校的安排到3至8个班级分别进行一次德育讲座,并将讲稿交教育工作办公室存档。
2、指导班主任工作并作好记录。
3、每学期参加班干部例会不得少于4次,并作好相应记录。
4、校级干部轮流带队进行每周教育工作大检查。
二、考核办法
1、学校每期将对教职员工参与教育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分为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并由教育办公室对考核记录结果进行公示,其考核结果将作为该同志晋级、晋职、晋升、解聘、续聘、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2、对于在教育工作中积极出谋划策,其具体办法很有价值,并被学校采纳者奖励200至500元。
3、教育工作中表现突出及月评比获奖者,每次奖励50至100元。
4、无教育工作相关记录者,扣津贴50元。
5|、无故不参加教育工作集中学习、讨论者,无故不接受教育工作安排者,按矿工处理。
6、未按要求参加班干部例会者,缺一次,扣津贴50元。
7、未按要求完成德育课讲座者,缺一次,扣津贴100元。
                                                

二00八年八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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