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工车间对外加工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08-10-15 9:46:00   发布人:教务科   发布部门:教务科  点击数:
 

为了提高金工车间设备利用率,充分发挥投资效益,让学生更多接触生产实际,加强学生实践动手能力的培养,更好走产教结合之路,保障对外加工业务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承接对外加工业务必须以保证学生实践教学工作正常进行为前提,不能影响教学秩序。

二、 金工车间对外承接加工业务需经学校主管领导批准。

三、车间应制定对外加工收费标准,并有专人负责加工业务登记,定期向学校主管领导汇报加工情况。

四、 对外承接加工业务必须公开,严禁个人私下接纳业务收取费用,加工费用由学校派人出据收取。

五、 生产加工必须严格执行“三按照”原则(即按图纸、按工艺、按标准),保证加工质量,按时完成任务。

六、  加工任务由各工序所需加工设备的操作管理教师承担,要求责任心强,服从工作安排,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七、若遇加工任务紧急需要操作者顾全大局,发扬奉献精神,加班加点完成工作任务,加班费按加工费用的  % 提取。

八、如果由于操作者人为原因造成产品报废者,按加工费用的  %从操作者工资中扣除。其余由学校赔偿。

九、对外加工所需材料、刀具、量具等物品原则上按学校规定程序购买,若遇急需物品经主管领导同意后可先购买,后补办审批手续。

十、 操作者要不断学习新知识、新技术,努力钻研业务,提高自身素质。

 

                            重庆市三峡水利电力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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